尉氏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尉氏县位于豫东平原,在北纬34°121ˊ—34°37ˊ,东经113°52ˊ一114°27ˊ之间,属河南省开封市。东邻通许、扶沟县,南与鄢陵、长葛县接壤,西与新郑县交界,北与开封县、中牟县相连。南北长40.77公里,东西宽43.76公里,总面积约1307.7平方公里,计196万亩,占开封市总面积的20.3%,其中耕地120.5257万亩,人均1.78亩,辖9乡8镇,512个行政村,141983户,总人口675581人,其中农业人口649232人(占总人口的96.1%)。中共尉氏县委、尉氏县人民政府驻地:城关镇。尉氏县地形呈西北高而东南低趋势,西部7条岗系交错,14条主脉南北起伏,最高点海拔133米(岗李乡冉家村北);西南部为海拔?0米左右的高台平地;东部为黄河淤积平原,平均海拔65米左右,最低点海拔59米(永兴乡李岗村北)。境内南有双洎河、杜公河,东有贾鲁河,中有康沟河,蜿蜒东南,先后汇流出境,注入淮河。